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方案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方案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29万元
三、项目概况:
1.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坐落在珠江南岸,毗邻海珠桥,是依托1996年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大元帅府旧址而建的纪念馆,现为广东省、广州市和海珠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东省统一战线基地,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交流点,是首批国家二级博物馆。
2.服务内容要求:现拟对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重新设计一套满足相关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以及馆内实际需求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预算以及专家论证等服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风险,负责所编制的设计方案须通过专家论证,在此过程中出现重复修订、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另外,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提交初步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方案说明、系统图纸、点位图纸、投资概算等。
3.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选取法,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18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下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或相关备案证明复印件(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意向者可将上述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同类项目业绩、报价明细表等资料加盖公章一式1份,密封递交或邮寄到我馆,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候选资格(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段内递交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以采购人收到相关文件时间为准,如未在报名时间内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0日
七、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9012420
联系地址: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18号
发布时间: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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